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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管制度
民航安全工程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2-05-10点击数:

民航安全工程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激励民航安全工程学院学生奋发进取、刻苦学习、争优创先,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生奖励条例》,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评选办法,对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二课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和先进集体予以奖励。

一、本专科生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学习标兵

  评选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首先品质良好,一学年无任何违纪记录,操行等级为“优”;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刻苦钻研,一学年无迟到、早退、旷课记录,成绩优异,一学年各科成绩加权平均80分以上,无补考无重修,且综合量化考核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

  3.积极参加班级活动、社会工作、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在学生中能起到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能带动并帮助他人学习,对营造良好学风发挥积极作用。

(二)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条件:

  1.坚持基本原则,遵章守纪,品学兼优,率先垂范,努力团结带领同学完成各项任务,所在班级学风良好、风气正,一学年操行等级为“优”;

  2.锐意进取,勤奋努力,成绩优良,一学年各科成绩加权平均75分以上,补考课程数量不超过2门,无重修;

  3.任职一学年及以上,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学习、学术、宣传、文娱、体育等活动,协助各级组织做好学生工作,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工作组织能力,在实际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取得明显的工作成绩。

(三)星级文明宿舍

  评选条件:

  1.宿舍成员热爱党和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学校建设发展,关心班集体的各项事务;宿舍成员奋发向上,团结友爱,有正义感和集体荣誉感,人际关系和谐;

  2.重视宿舍内精神文明建设,不张贴不健康、不文明的图片和画像,无宿舍内吸烟、酗酒、沉迷游戏、接触传播不健康媒介等现象;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不私自接电源,乱拉网线,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防火、防盗、防骗等意识强,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3.宿舍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宿舍整体学习氛围浓厚,宿舍成员无旷课、迟到等违反课堂纪律的现象,能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无考试违纪或作弊现象;严格作息,按时起床和就寝,按时饮食,按照上课,坚持锻炼;

  4.宿舍成员数至少2人,获得“星级文明流动寝室”称号或在“寝室文化节”中获得名次的寝室优先参评,在参评年度内,宿舍一旦被通报违章用电则取消参评资格。

(四)学生先进班集体

评定条件:

1.全班同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思想,认真上好政治理论,思想品德及形势教育等课程;

  2.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团结互助,积极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该学期全班学生中无违纪受处分者;

3.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遵守学习纪律,课堂秩序好,该学期全班补考人数低;

4.有合理的组织机构,班委会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定期开会安排本班工作和开展活动,班团干部团结协作,能主动及时地向学院有关领导、辅导员和班主任反映同学的学习、生活、思想情况和要求;

5.全班同学集体荣誉感强,文明礼貌,自觉维护社会公德,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尊师爱校,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二、研究生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条件:

  1.担任研究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2.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习成绩较好,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三、评选比例、时间、程序

(一)评选比例

院级本、专科“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分别按本、专科学生数的3%1%进行评定。

  院级本、专科“星级文明宿舍”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专业数量的10%;学生先进班集体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专业总班数的20%

  院级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20人以下班级按每班不超过2人评定,20人以上班级按每班不超过3人评定。

(二) 评选范围和时间

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该年秋季入学新生不参评)

  参评时间为上一学年。

(三)评选程序

  学院成立以学生工作、教学工作、纪检工作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各类先进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长:孔鹏、雷秋鸣

副组长:刘雨佳、王明武

员:各辅导员、班主任、教学秘书

  学院组织评优工作,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个人或集体

填写《民航安全工程学院学生先进个人登记表》和《民航安全工程学院学生先进集体登记表》;学院评审小组按照有关要求,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在综合考核和鉴定的基础上,严格筛选、确定初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确有问题,取消评选资格);审核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学院审批。

  学院对荣获院级先进个人及集体称号的学生及学生集体进行表彰奖励,并通过一定方式宣传其先进事迹及经验,为学院学风建设树立榜样。

四、附则

  本办法由民航安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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