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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管制度
民航安全工程学院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办法
发布时间:2022-05-10点击数:

民航安全工程学院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规范管理,维护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良好学习生活习惯,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民航安全工程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民航安全工程学院全体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检查目的

为维护安全有序的宿舍环境,保证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提高学生自身安全意识,消除宿舍危险和事故隐患。

三、公寓日常安全检查

(一)检查内容

日常安全检查的内容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相关内容。

(二)检查人员

民航安全工程学院学生会自律部、班委、辅导员。

(三)检查方式

日常安全检查采用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方式。

1、班委和学生会干部每日对宿舍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各类问题应做好登记,对检查中发现或同学反映的较严重问题应及时报告辅导员。

2、辅导员每周至少一次不定期专门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宿舍管理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公寓晚归安全检查

(一)晚归、未归定义

校历规定的上课期间,学生23点前未返回寝室视为晚归;学生未办理请假手续,不在寝室就寝视为未归。

(二)检察人员

查寝人员为各班班委、辅导员。

(三)检查方式

晚归安全检查采用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方式。

1、晚归查寝工作以班为单位,各班委轮流负责。

2、班委每晚2300检查寝室人员是否在寝,做好记录,并报告辅导员检查情况。

3、查寝时,发现有学生未按时返回寝室,应向宿舍成员了解情况,若无法与学生取得联系,应立即报告辅导员,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

4、除班委每日检查外,辅导员每月至少两次不定期检查晚归情况。

五、违规处理

1、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责令当事人整改,对于学生反映较强烈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2、对于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将按照《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处理。

六、本办法由民航安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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