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安全工程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及建立预警机制实施办法
为积极开展我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建立心理问题高危学生的预警机制,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1、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为重点,立足教育,重在预防,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2、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正面引导,依据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的和谐发展,提高大学生适应社会生活、应对竞争考验、承受挫折压力和增强自我调节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二、工作目标
1、积极构建我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心理预警工作体系。建立稳定有效的心理危机干预及心理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在校学生中可能存在或已经出现的较为严重心理问题的症状表现、形成原因、诱发因素等相关信息,做到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和妥善处理,积极遏止和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
2、树立防范意识,营造和谐氛围,增强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树立全员育人意识,努力营造关爱学生、服务学生、促进大学生健康成才的良好气氛。针对发现的大学生心理问题及其可能由此而引发的心理危机或自杀意念与倾向,迅速做出反应,实施干预,避免因处理不当而激发或加重学生的心理问题,或引发意外事件。
三、保障体系
1、组织机构。学院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书记任组长,副院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日常事务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牵头,办公室具体落实,负责承担民航安全工程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预警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职能。
2、工作队伍。依托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在我院建立一支兼职心理咨询辅导教师和学生辅导员,以及学生班级心理委员共同组成的精干高效的工作队伍,并加强心理学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增强对学生心理问题的鉴别能力、心理危机干预能力。
四、实施预案
学院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应对、妥善处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及时准确地掌握大学生心理健康状态,针对心理危机学生的不同类别和程度,分别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和措施。
1、开展预防教育。大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学生参加专题心理讲座,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动等形式推广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解析心理现象,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方法和途径,传授心理调适的方式方法。在学生中进一步加强生命教育、自我意识教育和危机应对教育,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生活,关爱生命,善待人生。
2、明确预警对象。学生心理危机一般是指学生个体面临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时,发生剧烈的情绪波动,或在认知、躯体及行为方面产生较大的改变,使得个体暂时不能或根本无法利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来应对和处理自己当前的困境的状况。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都是需要关注及干预的对象。预警对象的界定工作,由我院委托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
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2)遭遇突然打击和受到意外刺激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身体出现严重疾病、情感受挫、人格受辱、遭受惊吓、发生严重人际冲突、发生重大个人财产损失等遭遇性危机之后所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严重的学习障碍、环境适应不良或就业压力特别大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4)因严重网络成瘾行为而影响其学习及社会功能的学生;
(5)因性格过于内向、严重经济贫困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6)有严重心理疾病(抑郁症、焦虑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的学生。
对近期发出过如下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对象,需要及时进行危机评估或干预: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出死亡念头者;
(2)不明原因地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无端祝福、述说告别的话语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异常突变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或恐惧、易激惹冲动、情绪异常低落或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饮食睡眠严重受损等)。
3、建立预警机制。为确保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快捷有序地开展,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学院建立班级、学院二级预警系统。
(1)班级预警。各班级设心理委员,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心态,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辅导员报告。
(2)学院预警。全院全体教师都要密切关注学生的异常心理与行为,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发现重要情况,应立即向学院报告,并在专家的指导下及时对学生实施干预。
4、实施干预措施
(1)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学生的干预
①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学生,由辅导员上报学院,由学院报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或经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对其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会诊,并提出报告与处置意见。
②若评估某学生可以在校边学习边治疗,辅导员须密切注意该生情况,要开展跟踪咨询,及时联系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安排提供心理辅导,必要时进行专家会诊、复诊。
③若评估某学生回家休养并配合药物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学院应派专人监护,确保其人身安全后,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④若评估某学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学院须及时通知该生家长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2)对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干预
发现或知晓某学生有自杀意念要密切关注,主动介入并采取以下干预措施:
①辅导员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即刻成立监护小组对其进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其人身安全,同时辅导员通知该学生家长尽快到校。
②由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或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对其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会诊,并提出书面报告与处置意见。
③学院及时通知该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或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3)对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
①对正在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一旦发现便立即启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快速反应机制,学院要立刻派人赶赴现场协调配合处理。
②对刚刚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
③及时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产生不良刺激,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取证。
④对自杀未遂的学生,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评估,若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由辅导员通知该生家长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若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待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⑤应将上述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正确应对新闻媒体,防止不恰当报道而引发负面影响。
(4)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
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由学院相关部门立即采取紧急隔离措施,确保双方当事人安全后,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对该生精神状态进行心理评估或会诊并提出书面意见,学院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后续处理。
(5)愈后鉴定及跟踪干预
①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后申请复学时,应向学院提供相关治疗的病历证明,经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评估确认已经康复后,可办理复学手续。
②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复学后,应定期对其进行心理访谈,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给予必要的关注。
③对于有自杀未遂史的复学学生(仍属于自杀高危人群),学院应组织专家进行定期心理访谈及风险评估,密切监护,及时了解其学习、生活和思想状态,确保该生人身安全。
(6)对危机知情人员的干预
危机事件过后,需要对知情人员视情况进行必要的干预。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尽量减少由于危机造成的消极负面影响。
五、注意事项
1、坚持保密原则。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中,应坚持保密原则,以维护学生权益,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尽可能在正常环境中实施干预,避免人为设置特殊环境给被干预的学生造成过重的心理负担,以免激发或加重其心理问题。
2、采取安全监护。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里实行监护,避免监护不当造成危害。
3、注意方式方法。在与家长联系的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如果所发生的学生心理危机或自杀事件涉及其他二级学院,要注意与其他学院之间要加强沟通,实行联动。
4、规范操作程序。危机干预措施中,涉及到学生需要休学或住院治疗的情况,应按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