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安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评定管理办法
一、综合评定工作的目标要求
思想品德: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努力学习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作风纪律: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准军事化管理,养成优良的作风纪律。
学习生活: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各学科成绩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拓展知识面,加强能力素质培养,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注重心理健康,加强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的身心素质。
行为规范: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修养,艰苦朴素,厉行节约,热爱劳动,不怕困难,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谦虚谨慎,尊敬师长,爱护公物。
二、综合评定(记录)办法:
1、学期操行综合测评基础分为100分。
(1)正分在120分以上,负分在20分以下,操行等级评为“优”。
(2)正分在110分以上,负分在30分以下,操行等级评为“良”。
(3)正分在100分以上,负分在40分以下,操行等级评为“中”。
(4)负分在40分(含40分)以上,操行等级评为“差”。
2、因违纪受院级及以上处分者,操行等级评为“差”。
3、凡学期课程考试成绩有三科补考或有一科重修者,操行等级最高只能评为“良”;三科补考或一科重修以上者,操行等级最高只能评为“中”。
三、综合评定加减分细则:
1、思想品德方面:
【加分】:
(1)积极参加思想政治教育、党团活动,关心集体,助人为乐者,每次加1-5分。
(2)见义智为、见义勇为者,视其情况每次加5-10分。
(3)主动制止和纠正错误及不良行为者,每次加3-5分。
(4)受校级以上通报表扬或奖励者,每次加10-15分。
(5)受院级通报表扬或奖励者,每次加5分。
(6)热爱民航,传递民航正能量,积极维护飞行学院的良好形象,每次加1-5分。
(7)关心学生管理工作,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每次加5-10分。
【减分】 :
(1)散布错误或消极言论,影响安定团结,在学生中造成思想混乱者,每次扣10-20分。
(2)党团活动、思想政治教育无故不到者,每次扣5-10分。
(3)党团活动、思想政治教育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3-5分。
(4)党团活动、思想政治教育不遵守纪律者,每次扣1-3分。
(5)观看淫秽音像制品及书刊者,每次扣10-15分。
(6)出入赌博、色情服务场所者,每次扣10-20分。
(7)参与网络、手机赌博,网上不良贷款者,每次扣10-20分。
(8)欺骗组织,故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作伪证者,每次扣10-15分。
(9)在网上观看、传播淫秽视频,传播不良信息者,每次扣5-20分。
(10)违禁张贴任何形式的大、小字报者,每次扣10-15分。
(11)违禁浏览、下载邪教及恐怖组织网站内容者,每次扣10-20分。
2、作风纪律方面:
【加分】:
(1)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一学期在各项学习生活中全勤者,加5分。
(2)一学期认真负责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者,加3-5分。
(3)作风纪律观念强,在同学中起到榜样和表率作用,每学期加5-10分。
【减分】:
(1)旷早操者,每次扣5分。
(2)早操迟到、早退者,或偷懒、漏跑、少跑者,每次扣2分。
(3)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
(4)集体组织的文体活动迟到、早退者,每次扣2分。
(5)集合无故不到者,每次扣5分。
(6)集合迟到者,每次扣2分。
(7)违禁使用电炉、电热毯、取暖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者,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每次扣 20 分。
(8)酗酒闹事者,视其情节,每次扣10-20分。
(9)在教学楼、图书馆、寝室等公共场合吸烟者,每次扣3-5分。
(10)不假外出者,视其情节,每次扣5-10分。
(11)无故超假(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者,每小时扣2分。
(12)不遵守作息制度,熄灯后打闹,违反规定使用电脑、手机者,视情况暂扣电脑或手机一周至一学期不等,每次扣2-5分,累犯、惯犯者加倍扣分。
(13)私自留宿他人者,每次扣5-10分。
(14)夜不归寝者,视其情况给予不同等级的纪律处分,每次扣10-20分。
(15)将酒精饮料带入宿舍、教学楼、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或将饭菜带入教学楼、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者,每次扣3-5分。
(16)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私自调换寝室、床位,违规搬动营具,在墙上贴画、乱写乱涂,私拉乱接电线、网线,每次扣5-10分。
(17)不服从管理,在宿舍内聚餐、饮酒者,每次扣10-15分。
(18)集合、晚查寝等情况下负责人在查人时,包庇同学、谎报人数、以权谋私,加重处罚,每次扣10-20分。
3、学习生活方面:
【加分】:
(1)参加省部级各项比赛,获得省部级特等奖加20分、一等奖加18分、二等奖加16分、三等奖加14分,优秀奖加8分。
(2)参加地市级各项比赛,获得地市级特等奖加18分、一等奖加16分、二等奖加14分、三等奖加12分,优秀奖加5分。
(3)参加校级各项比赛,获得校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优秀奖加2分。
(4)参加院级各项比赛,获得院级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优秀奖加1分。
(5)参加学生队级各项比赛,获得队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6)各级运动会上获得的名次,第一名按一等奖加分,第二名按二等奖加分,第三名按三等奖加分,第四、五、六名按优秀奖加分。
(7)在省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一般性文章,第一作者加10分。在市、地、州报刊杂志上(含学校校刊、校报)发表一般性文章,第一作者加5分。
(8)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后,项目负责人加20分、项目组成员加18分,若被评定优秀项目,按第(1)项评定,本项不再加分。完成校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研究后,项目负责人加15分、项目组成员加13分。
(9)学习进步明显,经考核,成绩排名每上升四位者,每次加2分。
(10)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者:
①本学期平均成绩90分以上者(无补考、违纪情况),加10分。
②本学期平均成绩85分以上者(同上),加7分。
③本学期平均成绩80分以上者(同上),加5分。
(11)帮助其他同学在学习上共同进步,经常开展各种类型的“学习帮扶活动”,使后进同学的成绩得到较大的改观的,活动组织者或主要帮助人员,每学期加5分。
【减分】:
(1)旷课(含自习)者,每节扣5分。
(2)上课迟到、早退,或看与从事其他与学习无关的行为者,每次扣5-10分。
(3)扰乱课堂(含自习)秩序者,每次扣10分。
(4)上课不服从教师管理或与教师发生言语及肢体上冲突等严重违反课堂纪律,经教育仍不改正者,每次扣20分以上,视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5)教学过程中未经许可,随意调换座位者,每次扣5-10分。
(6)值班员、值日生不履行职责者,每次扣3-5分。
(7)劳动中消极怠工,影响任务完成者,每次扣3-5分。
(8)社会实践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5-10分。
(9)不完成实践活动报告或弄虚作假者,每次扣5-10分。
(10)不完成上级组织分派的任务者,每次扣5-10分。
4、行为规范方面:
【加分】:
(1)寝室环境、内务、卫生被学院整体评为“优”者,每室每人每次加2分。
(2)评为学校“文明寝室”,全室每人每次加5分。
(3)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带领同学努力完成各项任务,所在班级学风好、风气正,一学期无违纪受处分情况发生,按下列情况加分:
①学生会及团总支负责人,每学期加5-10分。
②班长、团支部书记,每学期加5-10分。
③团学骨干每学期加3-5分。
【减分】:
(1)传播小道消息,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3-5分。
(2)以玩牌、下棋、打游戏机为名,参与赌博者,每次扣20分。
(3)小偷小摸、顺手牵羊,损害他人利益者,每次扣10-20分。
(4)怂恿、包庇不良行为者,每次扣5-10分。
(5)公益劳动无故旷缺者,每次扣5-10分。
(6)损坏公物(宿舍、教室、图书馆公共设施及营具等)者,每次扣5-10分。
(7)不尊重师长,顶撞、辱骂师长者,每次扣20分。
(8)挑起事端,与同学发生纠纷者,每次扣3-5分。
(9)无礼貌、辱骂他人者,每次扣2-5分。
(10)在校园内攀折花木、践踏草坪者,每次扣2-5分。
(11)在公共场所起哄,并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10-15分。
(12)在公共场所(饭堂、礼堂、教学楼、图书馆等)穿拖鞋、背心、短裤(运动除外)、打赤背者,每次扣5-10分。
(13)乱丢果皮、纸屑及杂物者,每次扣2分。
(14)搭乘无运营资质的交通工具者,每次扣5分。
(15)不按规定着装者,每次扣2分。
(16)内务卫生评差的个人,每次扣2分。
(17)内务卫生评差的寝室,每人每次扣2分。
(18)内务极差或未整理或检查内务的人员在检查时,包庇同学,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每次扣5分。
(19)打架或参与打架,每人每次扣20-30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