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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学管制度

民航安全工程学院学生请销假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民航安全工程学院全体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学生。

二、请假规则

1、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和公假三种。

病假:学生本人因身体健康原因而提出的请假。

事假:学生本人因个人或家庭事务原因而提出的请假。

公假:因参加国家、省、市及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学校相关部门证实而提出的请假。

2、所有民航安全工程学院学生不能参加学校正常教学活动或假期(不含寒暑假)需离校时,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3、学生一次请假时间最多不能超过15天,一学期累计请假时间不能超过30天。

三、请销假程序

1、凡是请假学生都必须到辅导员处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短假(当天来回)应填写《民航安全工程学院请假条》(见附件2)。请长假(需在校外过夜)应填写《民航安全工程学院学生请假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有家长的身份证及家长亲笔书写请假条传真件,如病假者还必须提供医院相关证明)。短假请假条须经辅导员批准,长假需报民航安全工程学院领导批准,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或不参加学校教学活动。请假期满,学生应到辅导员处办理销假手续。

2、请假手续原则应由学生本人办理。如学生如特殊情况无法办理,可由其监护人代办。或由学生或其监护人出具书面授权书(传真或电子图片),委托其所在班级班委代其办理请假手续。

3、学生假满而未能返校时,应履行续假手续,续假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电话联系其辅导员并说明原因,得到同意后,由学生或其监护人提供书面的委托书(传真或电子图片),方可由学生委托其所在班级班委代其办理,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四、请销假要求

1、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学生请假、续假手续材料由学生辅导员保存备查。

3、学生在请假期间必须保持与所在学院的联系。

4、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编造理由。

5、对于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参加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或私自离校的,将依据《中国民航飞行飞行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五、备注

本管理办法由民航安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